关于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6-09-11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陕西省岐山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12日政协岐山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岐山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刘谦副主席代表七届县政协常委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希望七届县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把提案工作作为县政协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多提案,提优案,抓办理,求实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科学发展,推动富民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