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9-02-03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列出治理项目清单,制定“一厂一策”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约谈督办整改,促进了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稳步开展。截至目前,全县35户汽修企业完成烤漆房升级改造任务,纳入第一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范围的陕西康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项目全部治理到位,36座加油站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装置,15座民营加油站完成了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任务全县共摸排餐饮油烟单位1244户,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547户,关停26户。规范夜市8处,安置夜市经营户90多户,没收露天烤肉炉19个,查封门店2户,取缔出店占道夜市摊点80多户、露天烧烤1户,剩余471户正在督促整改

困难与问题

1.治理工作推进艰难。一是资金技术投入不足。大部分工业企业规模工艺落后环保设施陈旧,管理经验不足,属于“散乱污”整治范围,受资金、技术等因素限制,环评、安评手续不全,治理工作难度较大。二是环保标准执行不一。相关部门环保污染防治政策指导不清,整治标准与环保部门政策执行、标准要求不相一致企业无所适从、等待观望的心态较为明显三是停产治理进度缓慢。环保督查重压之下,部分企业停产或拆除设备状态,治理周期长,治理效果难以立竿见影,工作推进措施乏力。陕西康源化工公司虽安装了废气治理设备,但由于公司拆除锅炉、车间全部停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检测、验收只能等到开产后进行

2.行业监管压力较大。一是源头治理难度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涉及行业众多,排放条件复杂,点多分散,高温遇热极易挥发,治理较难;机动车维修业户规模普遍较小,布局分散,环境卫生条件差,生存能力弱,管理难度大二是科技支撑能力匮乏。部分化工企业只注重职能部门或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更换一些废气治理设施,解决末端应急问题,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设备投入不足,科技支撑能力和治理技术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油烟扰民问题突出。餐饮业规划建设与管理滞后且部分无油烟治理设施,许多小餐馆、夜市的油烟未经处理便任意排放,油烟污染成为居民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

3.部门联动合力不够。一是职责界定划分不清。交通、环保、商工、住建、市场监管、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负有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责任,受多种因素制约,在部分管理环节存在职能交叉、履职不清、推诿扯皮、执法力量薄弱分散问题二是执法监管合力不足。监管职能部门实行多头管理,部门之间虽不定期联合开展行动,但日常管理仍缺乏行之有效的协调联动执法机制,综合治理不系统不全面。三是重装轻管现象突出。有些职能部门只注重企业环保设备安装而不注重日常运行监管,重装轻管现象突出,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依然存在。

4.宣传培训有待深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宣传教育深度广度不够,群众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认识模糊。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部分企业和群众理解、支持、配合不足,治理工作推进缓慢;部分领导干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细,环保政策学习培训不经常企业重效益轻环保现象依然存在。

建议与对策

1.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环保标准和清洁生产要求发改、交通、住建、市场监管、商工、环保等部门在规划立项、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日常运行等各环节加强审核把关和执法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到位,有效运行。加强部门联动。厘清监管职责,压实一岗双责,构建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解决职责不明、力量分散等问题。交通、环保、商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交流,解决处置突发问题。发挥联合检查、联动执法、督查督导作用,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淘汰落后产能、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形成监管高压态势。提高执法能力。强化基层一线环保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合理的人员配备和执法装备投入,提升执法人员岗位技能,推广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有效监管。

2.分类精准施策,综合破解治理难题。加快综合整治。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卡,分类处置,源头控制。住建、市场监管、蔡家坡经开区综合执法局要全面摸清餐饮业油烟排放源、净化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督促小餐饮店烧烤摊点限时安装油烟排放净化装置。各镇、商工、环保部门要分批次推进制药、塑料制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工程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关停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企业优化调整布局。交通部门要统筹考虑,超前规划,申报建设集汽车维修配件物流等服务为一体的汽配城,积极承载并合理安置汽车维修经营户,集中统一管理;政府要逐步探索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业园区,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工艺和产品设备,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量和排放量强化科技支撑。交通、商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制定监管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导手册,开展示范试点,推广挥发有机物连续在线监测技术及设备的应运,并与环保部门实行信息联网;鼓励企业邀请相关专家、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参与防治工作,为企业提供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排放量申报以及监测等环保服务,确保治理效果。

3.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制度规范落地。制定扶助政策。环保、财政、商工等部门要对接银行研究制定有利于挥发性有机物削减的财政、信贷等经济政策及奖补办法,对完成治理任务较快且治理效果明显的企业环保设备投入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实行错峰生产。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高温易挥发特性,交通、环保、商工等部门要指导汽修、加油站、家具制造、塑料包装、装潢等企业,在高温期间调整生产工艺流程或时间,错峰到其他时间段生产,尽可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建立举报制度。环保部门要开通24小时环保投诉举报热线,落实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妥善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各类问题。

4.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全社会环保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个角度深入宣传环境政策法规挥发性有机物危害及可防可控知识,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公布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防治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开通环保热线、畅通政府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整治企业名单,污染源排查,综合整治考核结果等,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企业环境监督。加强技能培训。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监管人员、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的指导培训,专题辅导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步骤和方法,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