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支持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粮食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建议
日期:2014-03-10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粮食生产是我县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事关全县人民的生产生活。我县常年种植粮食作物80万亩,年均总产30万吨以上,是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和优质小麦生产示范县。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补贴力度加大,粮食生产也越来越受关注,相继涌现出了一大批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但在具体的运转过程中,绝大多数粮食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并没有真正发挥其生产和经营主体作用,尤其在土地流转方面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影响了粮食生产的规模化、规范化和集约化。一是流转行为不规范。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是依靠村组干部协调和农户间自发调换两种形式进行,采取口头协议的占很大比例,大多数没有通过签订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些乡村干部不尊重农民意愿,越俎代庖,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二是流转机制不完善。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少,流转信息渠道不畅。三是流转主体不明确。一方面,部分镇政府和村集体对土地流转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的现象存在。    以上问题的存在,制约着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的壮大与发展。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留在农村务农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农业生产人员老龄化、妇女化现象日趋严重,“将来谁来种地”已成为我国农业健康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加之 ,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农户户均不足10亩,不少农户土地还分散为几个小块,这种小规模的分散经营难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此建议:    1、承包经营权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流转十分迫切,十分必要。    2、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和引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3、规范土地流转管理机制,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使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合理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