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规模建设、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标准的建议
日期:2016-09-11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未来人才的奠基工程。经过数年的发展,各类民办幼儿园迅速发展,提高了幼儿入园率,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大多幼儿园办园条件不标准,规模缩小,多是租用1—2个临街门面就开设幼儿园,门面搭成的简易教室也没有窗子、通风、采光条件差,噪音和车辆尾气污染也不避免,极不利于幼儿健康。  二是部分幼儿园办学宗旨不明确,对幼儿教育的性质、目的、原则、教学内容、保育知识以及经营和管理幼儿园的知识、经验、办法不足,导致办学的质量低。  三是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民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均是办园人自行聘请的,大多聘请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没有任职资格,加之经济利益的驱使,聘请人员流动大,造成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  四是幼儿校车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每天采用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学,而使用校车多是微型面包车,往往出现超载现象。  针对当前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为此建议:  一、各乡镇充分利用合并后小学师资,建设一所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大的公办幼儿园。将乡镇农村幼儿园纳入正轨教育管理。  二、对辖区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对达不到办园标准条件的,纯属赢利办学的,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制定和完善适合幼儿园办园等级评定方案,幼儿园的收费按照评定的等级确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突出办园效益,以争创等级幼儿园为目标,推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四、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保教质量负责监管,各职能部门工商、卫生、公安、环保、消防等在各自的行政执法权限内负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