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县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
日期:2019-03-22  发布人:岐山县政协 

我县于2014年全面完成了县域中职教育资源的整合。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12月先后被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高水平示范中等职业学校A类立项建设单位我县被评为省级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工程示范县,职业教育正向着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进。但是,目前我县职业教育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受传统观念影响,职业教育被摆在“次等教育”的位置重普通高中教育轻职业教育的现象普遍存在,全社会重视支持职业教育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职业教育招生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很好解决。二是专业教师紧缺。专业技能教师目前仅有36人(其中外聘6人),且绝大多数技能骨干教师是由普通中学转岗而来,专业化程度偏低。聘请的人员只能以相近专业替代,费用较高,保障缺乏,“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和培养成为当务之急。三是就业执行不力。由于企业用人制度不规范,先培训后上岗转岗必须经过培训再上岗的制度没有真正落实,给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直接影响。四是经费保障不足。县财政仅能满足教师工资支出,教育附加费等经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校运转仅靠上级拨付的免学费维持,每年即使争取到一些项目专项资金也只能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创新发展缺乏资金保障,可持续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五是合作深度不够学校和企业的供需契合度较低,企业对校企深度融合的愿望不强,校企合作难以深入推进。

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办好职业教育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中、省出台的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政策法规,宣传职业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高品质就业,打造大国工匠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和表彰职业教育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努力形成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拓宽渠道,保障师资,加强职业教育队伍建设。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县职教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录用、选拔专门人才,自主聘请兼职老师,落实好兼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建立校企双向交流制度,加大“双师型”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实训水平。

三、落实政策,建立机制,严肃用工准入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建议县政府严格落实国务院决定,出台关于县内企业和服务行业用工准入制度,切实解决职教学生就业难问题。

四、政府投入,自身“造血”,切实解决经费困难。财政要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要求,增加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财政拔款,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发展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人头经费和生均经费,确保职业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划拔到位。县职教中心要在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上做文章,通过兴办企业,探索学校专业实训基地“产业化”运作的新机制,在增加自身“造血”功能上做文章,弥补经费不足。

五、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全力激发办学活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坚持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各类成人教育培训,为不同学习者接受职业教育创造条件。实施联合办学,可将县职教中心联系挂靠到知名度高、专业性强的高职院校,实施高层次联合办学。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顶岗实习等培训模式,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开展“订单式”招生、“订单式”培训和“订单式”安置,把社会紧缺性人才作为培训重点,加强特色品牌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全力开创我县职业教育的新局面